厅发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厅发文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冀建质〔2015〕27号
时间:2015-04-14 作者:jzxh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2015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复函》(冀评组办函〔2015〕21号)和《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有关要求,我厅拟开展2015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质〔2013〕78号,在http://www.hebkcsj.com/下载)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内容和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主管部门或者省直行业协会受理审核后,统一报送。申报项目时,对同一类项目、同等规模、同等技术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保证优秀项目质量和水平。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为A4规格,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皮应要注明申报项目的名称(并附电子文件)。
(二)附件材料一:
用A4(或A3)规格胶装合订成册一份(照片另装);
1、目录页;
2、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2cm×18cm),并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分辨率大于35dpi);
3、工程简介和各专业技术说明(应反映工程技术难点和先进性及主要创新点,并附电子文件)。
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
(1)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工程项目经济、社会、环保、消防、安全效益等证明。
(三)附件材料二:多媒体演示材料
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提供反映整个工程设计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貌的多媒体演示材料,时长5-10分钟为宜,以U盘方式报送可直接播放。
(四)附件材料三:能反映该项目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民用建筑应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五)附件材料四:高层建筑及大跨度公共建筑项目应包括勘察报告。
(六)凡资料不全或已参评过的项目,不予评选。
四、其他要求
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简称“省协会”)承办,申报材料由该协会秘书处受理,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和省直行业勘察设计协会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省协会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39号神兴综合楼408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旭波 0311-87880441
卫 丽 0311-87885707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9日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2015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复函》(冀评组办函〔2015〕21号)和《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有关要求,我厅拟开展2015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质〔2013〕78号,在http://www.hebkcsj.com/下载)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内容和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主管部门或者省直行业协会受理审核后,统一报送。申报项目时,对同一类项目、同等规模、同等技术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保证优秀项目质量和水平。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为A4规格,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皮应要注明申报项目的名称(并附电子文件)。
(二)附件材料一:
用A4(或A3)规格胶装合订成册一份(照片另装);
1、目录页;
2、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2cm×18cm),并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分辨率大于35dpi);
3、工程简介和各专业技术说明(应反映工程技术难点和先进性及主要创新点,并附电子文件)。
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
(1)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工程项目经济、社会、环保、消防、安全效益等证明。
(三)附件材料二:多媒体演示材料
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提供反映整个工程设计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貌的多媒体演示材料,时长5-10分钟为宜,以U盘方式报送可直接播放。
(四)附件材料三:能反映该项目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民用建筑应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五)附件材料四:高层建筑及大跨度公共建筑项目应包括勘察报告。
(六)凡资料不全或已参评过的项目,不予评选。
四、其他要求
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简称“省协会”)承办,申报材料由该协会秘书处受理,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和省直行业勘察设计协会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省协会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39号神兴综合楼408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旭波 0311-87880441
卫 丽 0311-87885707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