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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暨2008室内设计“十大新锐”(人物/作品)评选活动

时间:2008-08-19 作者:管理员

活动宗旨阐述
  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前身为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清华大学发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联合主办,清大远教具体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大型设计艺术展。内容涵盖了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工业设计/家具设计/智创设计(平面、立体、多维)等领域。
  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对人类的智创思维与经济链条进行合理对接,对创造能力的整合运用是人类社会日新月异的源泉。我们在自我完善中将逐渐寻觅到都市发展更有生命力的替换性思路——对于城市内环境和外环境的规模化建设,我们需要互通声息的完整肌理,而非孤立无援的单体运行;需要行之有效、逐步推进的积极演变,而不是茫无头绪的随意改变,设计艺术和社会形态间的关系,便凸显为理解社会演变的重要维度。于此,我们启动“十大新锐”评选活动的初衷乃呼吁艺术设计生命的成长,并致力于艺术设计人才的发掘和升华,从而为整个国民经济和建设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评选活动------作为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的核心组成部分,自2005年开始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一路走来,“榜样”的力量------“十大新锐”评选活动得到了政府、企业、设计师和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获得者的设计思想代表了新的观念,为改变我们的生存空间和行业发展起到了导向作用;他们推动着生活的潮流,影响着行业的发展趋势,他们代表一种全新的思维,代表一种向上的生长力量,他们以自己的朝气和创意,为整个设计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和蓬勃的动力。
  中国有着庞大的设计队伍,就室内设计来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专业及涉足的建筑师已超过25万人,相当于世界上总专业人数的15%,他们推动着行业的发展,引导消费潮流,尽管如此,“室内设计师”并未得到社会广泛的认知。扩大到整个设计行业,寻找中国设计的典范人物,加强中国设计的话语权,塑造中国设计的榜样力量,更是整个社会尤其是设计业界迫在眉睫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发现、认可、给予标榜具有“榜样”的力量的新锐设计师和设计作品,是历届“十大新锐”评选活动的口号和宗旨,也是活动举办的意义所在。从而为设计行业增加更多的创新元素,同时更加能够体现出新一代设计师------风 尚、创  新、不  羁、 大  家、新  人的形象,在全行业乃至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设计创新精神的榜样。
 
  ■   组织机构
  联合主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承    办:清大远教(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拟邀协办:中国建筑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饭店业协会
  ■   评选分类
  2008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评选活动分为:
  A.    室内设计十大新锐人物评选。
  B.  室内设计十大新锐作品评选。(专业组、学生组)
  ■   评选宗旨
  A.          十大新锐设计人物评选
  发现、发扬、标榜新锐设计师。在室内设计领域树立行业年度典范人物、扩大新锐设计师和楷模的社会影响力。寻找室内设计话语代言人,奠定设计大家风范和应有地位。
  B.   十大新锐设计作品评选 (专业组、学生组)
  鼓励中国设计创新,宣传中国本土设计,在室内设计领域发掘年度新锐作品和新锐的力量,建立引领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标榜性平台,将设计艺术推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          奖项设置
*             新锐设计人物奖(重要说明)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人物奖”            (10名)
  第四届(X X 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人物奖”     (1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人物提名奖”            (20名)
  第四届(X X 省)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人物提名奖”     (20名)
*             新锐设计作品奖
*             专业组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X X 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作品提名奖”             (20名)
  第四届(X X 省)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作品提名奖”
*             学生组
  第四届(X X 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X X 省)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提名奖”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提名奖”         (2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大赛”优秀导师奖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大赛”优秀组织奖
  ■   参选人员范围
  ●从事建筑、公共、商业、居住等空间领域设计工作的资深、专业设计人士以及设计爱好者,设计类院校师生。
  ●服务于建设以及智创行业的高端设计机构以及设计研究院和设计团体。
  ●2006年12月30日至2008年12月15日期间竣工的室内设计工程及同时段的室内设计方案(包括竞标未中者)。
  ■   颁奖方式
  取得参加终评资格的作品由组委会寄发参评通知。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通知作者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期间的颁奖仪式,当场宣布最终的评比结果并颁奖。
  ■   评选标准
  1“十大新锐设计人物”评选标准
  ●毕业于中国艺术类院校。国内设计领域的优秀、资深室内执业设计师;
  ●从事室内设计学术发展和教育的著名专家、学者;从事室内设计工作并兼任设计机构的管理者;
  ●是设计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是业内的专家和受媒体关注的公众人物。在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知名度并为设计行业付出一定贡献;
  ●具有设计方案战略制定的推行能力,重视设计整体思路规划,对未来有远见和洞察力;
  ●具备独立思想主张和专业理论,有成熟的设计作品和成功的案例,并具备行业领先和主导性。
  2“十大新锐设计作品”评选标准
  专业组
  ● 设计作品风格鲜明,具备引领行业发展的先锋性。
  ● 注重创新与创意,体现多元化的设计风格和设计师的设计理念。
  ● 强调设计空间功能上的人性化理念,创造科学、实用、温馨的生活环境。
  ● 娴熟运用设计手法、空间规划能力以及材料的表现力,是视觉内容和形式上的全新表达
  ● 重视绿色建材的选用与自然能源的合理利用,减少污染,节约能源,设计建造安全、智能、健康的空间环境。
  学生组
  ● 设计作品风格鲜明,设计观点清晰,具备鲜明的设计风格和思路。
  ● 作品具备待开发的潜力。
  ■   作品评选分类
  A 按酒店、宾馆类
  B 办公类(含写字楼、行政中心)
  C 场馆类(含博物馆、体育馆、剧院、展览中心等)
  D 商业类(含娱乐、酒吧、餐饮、售楼处)
  E 文教、医疗类(学校建筑、医院建筑等)
  F 公寓别墅
  G 建筑景观等工程和方案类
  ■   赛区设置
  全国共设二十个省级赛区分别为: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深圳、广东、广州、南京、杭州、河南、江苏、(重庆、四川、江西)、江苏、福建、浙江、安徽、山东、(广西、云南)、湖南、湖北、东北三省、(山西、陕西、内蒙)等二十几个分赛区。
报名者可在以上赛区进行报名参赛。(各省级赛区报名地址查询及报名电话详见附件或登陆www.eduid.net
  ■   评审说明
  1.            由主办方和组委会统一邀请行业协会、学会领导、专家学者、著名设计师和知名媒体主编共同组成评审团。负责省级二十大赛区决选和全国终选评审工作。
  2.            各地方赛区负责人和地方执委会评审团受邀参与各地方的省级初选和决选评审活动。
  3.            在观摩展官方网站及时、公正的公布所有参赛选手名单以及赛程情况。
  4.            在全国决选过程中进行网上公投,并由媒体参与点评,增加评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5.            比赛结果将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的颁奖典礼上宣布。
  ■   评选流程
  A.            全国分为省级二十大赛区初选、省级二十大赛区决选、全国终选三个阶段进行。
  B.            赛区报名交费 -- 初审(入围)-- 领取“参赛入围资格证书”--省级评选 -- 选出各赛区新锐 —
  入围全国决赛-- 上投票-- 媒体点评-- 评委终评 — 颁奖典礼。
  ■   参选规则
  1.    全国各赛区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0。
  2、要求参加人物评选的每位候选人提供不低于2个参评项目,但不超过6个项目;参加作品评选的候选人提供参评项目数量不限。
  3、所有参赛选手在报名后勿必领取“参赛入围资格证书”,以此作为参评的资质证明。
  4、如参赛作品未达到标准或水平,主办单位保留权利不颁发奖项予任何组别的参赛作品,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
  ■   报名办法
  1、        参赛者可在大赛设立的地方赛区就近报名,参赛者根据自身情况有权选择报名的地域。
  2、  获取报名表格方法:从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官方网站 www.eduid.net下载。
  3、  参赛人在填表并交付参赛费用后,需向省级地方执委会领取“参赛入围资格证书”,作为参加评选活动的必要凭证。
  4、  凡参加报名的参赛者,活动官方网站将定期为其公布参赛入围人员名单,以资鼓励。并为入围选手开通“榜样影响中国”个人专业博客(见官方网站www.eduid.net通知)。
  5、参评需向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①参赛报名表(工程类需业主盖章)。
  ②展板喷绘资料:展板内容应包括实景照片(工程类)、效果图(方案类)主要平面与剖立面图及设计说明等。版幅78×59cm(统一竖式,*.JPG格式、分辨率300dpi)。
  ③作品集出版资料(请以电子文档形式递交),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计负责人的生活照1张及工作简历(包括单位/主设项目/获奖状况)。
  b.主要平、立面图。
  c.简要设计说明(300字内,工程类需包括项目建设地点、竣工时间等)。
  d.图片资料:
  单张图片原大应在300dpi以上CMYK格式,CAD图纸应逐个提供dwg格式文件,设计说明提供Word文档文件。
  ④将展板以及出版资料的最终电子文档的光盘寄至组委会,如送交多个项目参赛,请将同一项目的展板资料存储在同一文件夹下,文件夹及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
  ⑤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提供主要平面图、剖立面图,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注:参赛展板资料与出版资料分开刻录在两张光盘上。并分别在两张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设计负责人的姓名。
  ■   收费说明
  候选人的作品设计表现水平是评选的主要依据,
  “十大新锐设计人物”参评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个项目800元。(最少2项最多6项,含评审费、出图费、制版费、出版费、网上空间费、证书费等)。
  “十大新锐设计作品”专业组参评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个项目300元(含评审费、出图费、制版费、出版费、网上空间费、证书费等)。
  “十大新锐设计作品”学生组参评项目的初审收费标准为每个项目150元(含评审费、出图费、制版费、出版费、网上空间费、证书费等)。
  注:报名费直接汇款到设博会组委会,需在汇款单注明报名参赛项目以及所选择的地方执委会或者赛区名称,并向省级地方执委会或赛区领取“参赛入围资格证书”。如无法汇款可委托地方执委会或赛区负责人代汇,汇款存根应由报名人妥善保管,以资证明参赛资格。
  ■   汇款方式
  a)             银行汇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成府路分理处
  账  号:11051701040005887
  户  名:清大远教(北京)技术培训中心
  b)      邮局汇款/汇款地址:清华大学邮局84-209信箱       邮编:100190
  收款单位:清大远教(北京)技术培训中心           收
  ■   其它说明
  1、        参评作品应保证原创,合作设计的作品标明合作者名称,本次评选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问题或纠纷由个人承担。
  2、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将永久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绝对权利处理、展示或以任何方式利用  参赛作品,以进行有关奖项    的合理活动,包括使用参赛作品于刊物出版、印刷、发行、网站宣传、数码光碟、书本、电脑发布软件(Power Point) 、展览展示,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商业或宣传活动。
  3、        如候选人出现有损名誉的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
  4、        无特殊原因,获选者须参加颁奖典礼,否则组委会有取消其获选资格的权利。
 
 
                                             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组委会
                                                        2008年6月26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榜样”的力量------2008 “十大新锐”评选申报表.doc